1.内容与形式【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】
(1)内容: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
(2)形式:把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。
(3)任何事物都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。
-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,对形式具有决定作用。
-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,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。
(4)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:
从最初的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,随着矛盾的解决,再到新的基本适合。
(5)方法论意义:
(1) 注重事物的内容,反对忽视内容,夸大形式作用的形式主义;
2,现象与本质【揭示事物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】
(1)本质:事物的根本性质,是构成事物的诸多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。
(2)现象: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,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。
(3)现象可以区分为真像和假象。
(4)本质与现象是相互区别的。
4.1本质是一般的,普遍的,现象是个别的,具体的。
4.2本质是相对稳定的,现象是多变易逝的。
4.3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,现象是表面的,外显的。
(5)本质与现象又是相互依存的。
5.1本质决定现象,现象的存在和变化归根到底依赖于本质。
5.2现象表现本质,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。
5.3不存在不表现现象的本质,也不存在不表现本质的现象。
5.4 无论真相假相,都表现和反映本质。
(6)正确把握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对于认识活动和科学研究的重要作用。
6.1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准确辨别真象与假象,透过现象把握本质。
6.2为此需要掌握大量的现象,进而通过技术手段和理论分析去粗取精,去伪存真,由此及彼,由表及里,不断深化对事物的认识。
3,原因与结果【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】
(1)原因: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,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。
结果: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,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。
(2)原因与结果是相互区别的:
2.1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,原因就是原因,结果就是结果,不能倒因为果或者倒果为因。
2.2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,原因在前,结果在后。
(3)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和互相转化的。
3.1没有无果之因:在事物因果联系的长链中,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。
3.2没有无因之果:任何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。
3.3一种现象在一种联系中是原因,在另一种联系中则可能是结果,反之亦然。
(4)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能够指导我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:
只有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,才能通过自觉的努力,消除不利的原因。
使因果关系运动朝着有利于人的发展的方向运行,从而达到我们所需要的结果。
4,必然与偶然【揭示事物产生,发展和衰败过程中的不同趋势】
1.必然: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,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不可避免性。
2.偶然,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
3.事物的发展既包含必然的方面,也包含偶然的方面。
4.必然与偶然相互依存:
4.1【没有脱离偶然的必然】,必然要通过偶然表现出来,并为自己开辟道路。
4.2【没有脱离必然的偶然】必然起着决定性作用,并制约着偶然的作用及其变化。
4.3 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,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,反之亦然。
5.必然与偶然相互转化:
5.1相对于某一过程来说是必然的东西,对另一过程就可能成为偶然的东西,反之亦然。
5.2在事物的产生,发展和衰亡的过程中,包含必然性因素和偶然性因素的相互转化。
6.方法论意义:
6.1在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中,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和发展趋势,并以此为依据指定我们的目标和计划。
6.2同时也要充分估计到各种偶然因素的作用,善于敏锐的识别和把握机遇,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标。
5,可能与现实【反映事物的过去,现在和将来关系】
(1)现实:相互联系着的实际存在的事物的综合。
(2)可能:包含在事物中,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,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。
(3)现实与可能相互区别
1.现实:当下的客观存在,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况;
(4)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
4.1现实蕴含着未来的发展方向,会不断的产生新的可能。
4.2可能包含着发展成为显示的因素和根据,一旦主客观条件成熟,可能就会转变为现实。
4.3发展就是现实与可能相互转化的过程。
(5)在实践中正确把握显示与可能的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。
5.1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立足显示,对可能性做出全面的分析和预判;
5.2另一方面着眼长远,防止坏的可能变为现实,
同时善于创造条件,促使好的可能获得实现。